涉营商环境案件专门办理、快速审查。黄州区检察院获悉该案后,第一时间介入,熟悉案情,引导侦查机关取证,确保案件不在检察环节梗塞。
案件受理环节,在检察机关业务应用系统中,对案件进行“涉营商”标注,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流程追踪。
审查起诉环节,检察院指派从事20多年公诉工作的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办理——组建专业化办案组,通过远程视频提审、实地查看案发地、召开案情分析会等,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促使该案在短时间内被依法提起公诉。
该案成为省检察院今年2月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以来,黄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破坏营商环境类案件;也是黄冈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部署,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贡献检察力量的缩影。
紧随其后,团风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在受理案件时,发现警方移送的一起合同诈骗案有“受害人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表述,当即将案件归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案件,转入涉营商环境案件“绿色通道”,标注案件,及时制作、上传电子卷宗,将纸质卷宗和材料移送分配到第一检察部,做到案件“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
案件承办检察官看到“涉营商”标注后,优先审查,次日便提讯犯罪嫌疑人。受理律师申请阅卷后,当日内提供给律师免费的电子光盘,通过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倾听当事人以及律师意见,共同提高检察机关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