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大家对猫头鹰可能都比较熟悉,但是斑头鸺鹠这样的专业名词,应该都是第一次听说,为什么王某如此了解,还在短视频上进行宣传普法呢?事情还得追溯到他和同伴们的一次“心血来潮”。
王某是一个短视频爱好者,平时喜欢在平台上发一些搞笑的视频,也收获了一小批粉丝。一天,他和两个工友闲来无事,想到之前有人在短视频上发过捕鸟的视频,感觉挺好玩,三人一拍即合,决定去山上捕鸟玩一玩。于是,他们买来粘性渔网,开车前往山上,用现场采摘的竹竿架网捕鸟,并捕获野生猫头鹰1只。
经鉴定,该野生鸟类为斑头鸺鹠,已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案发后,斑头鸺鹠没有收到损害,已被放生。
王某和两名同伴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麻城市森林公安局移送到麻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件是继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将“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修改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后的麻城首起相关案件。
通过审查案件,检察官认为王某等三人主观目的是猎捕一只“小鸟”玩耍,与直接猎捕野生动物的心态有本质的区别,主观恶性较小。且三人具有自首情节,犯罪情节轻微,该猫头鹰在公安机关查获后已经放归山林,未造成实质性损害,可以作不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