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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2014年中晚稻最低价收购政策的解读

  • 麻城佳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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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11/12 16:16:19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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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最低价收购政策是什么?
  最低价收购政策是指为保护农民利益,国家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下实施的粮食调控政策。当市场价低于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时,国家委托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粮食企业,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的粮食。

  2、最低价收购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
  《预案》规定时间2014年9月16日至2015年1月31日。湖北是从2014年9月28日开始,2015年1月31日结束。

  3、最低收购价中晚稻的粮权属于谁?
  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的中晚稻粮权属于国务院,未经国家批准,任何单位(包括中储粮公司)和个人不得动用,也不得用于抵押、质押和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清偿债务。

  4、今年中晚稻最低价价格是多少?
  中晚籼稻中等质量每斤1.38元,粳稻中等质量是1.55元,相邻等级级差是每斤    0.02元,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

  5、我市共有几个委托收储库点?
  共有3个委托收储库点。分别是:湖北麻城黄金桥国家粮食储备库、湖北建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粮黄冈直属库。

  6、委托收储库点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参与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委托收储库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粮食收购资格,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在农发行开户;有一定规模的自有仓容,仓房条件符合《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09第 5 号)要求,具备必要的清理设备、检化验设备、计量称重器具和人员,执行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相关规定;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和良好信誉;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准确、及时报送统计报表;三年内在收储及销售出库等方面无违规违纪行为;安全生产制度健全,相关设备齐备完善。委托收储库点由中储粮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审核确定,并在收购启动前向社会公布。

  7、对委托收储库点的要求是什么?
  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后,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要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按照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做好最低收购价中晚稻收购入库工作,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或价外加价收购,不得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标准的粮食,不得给农民打白条,不得代扣各种税费;严禁从现有库存陈粮中划转或移库;不得挤占、挪用收购资金;当场如实填写统一规范的收购凭证,不得二次填写收购凭证。

  8、稻谷最低价的收购质量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以2014年生产的国标3等为标准品,中晚籼稻主要指标为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77%(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44%——47%(含44%,不含47%),粳稻主要指标为杂质1%以内,水分为14.5以内,整精米率55%——58%(含55%,不含58%),整精米率低于38%的中晚籼稻和整精米率低于49%的粳稻不列入最低价收购范围。

  9、中晚稻最低收购价中行政管理部门应承担那些职责
  地方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最低收购价中晚稻收购的收储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责。一是贯彻中晚稻托市收购政策,监督检查托市库点政策执行情况,对压级压价,打白条、将农发行贷款挪作他用等行为,会同物价、工商、农发行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二是督促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发挥主渠道作用。三是落实好最低价收购政策,与中储粮黄冈直属库、市农发行共同做好最低价政策收购的中晚稻数量、质量、库存管理及销售出库等管理工作。四是认真做好全社会流通粮食管理工作,及时准确统计汇总全市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数量。麻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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